为了保障我县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推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泰来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为项目建设提供和谐友善的经济环境和法律服务。制定出台了《泰来法院保障大项目建设十条司法措施》,并进行了全面实施,在此基础上,走访重点项目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项目企业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为了与大项目建设企业建立稳固的沟通机制,泰来法院专门成立了“项目企业法律咨询服务办公室”(设在民二庭),作为对项目企业提供法律帮助的主要负责部门,同时要求各法庭的审判人员积极参与为项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活动中来,从而建立一支业务素质强、政策理论高、富有工作积极性的法律服务队伍,专门解答项目企业的法律咨询,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依法经营管理等各项制度,指导企业规范合同签定的程序及注意事项,依法最大限度的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定期走访服务,主动收集信息,当好参谋助手,为项目企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2年7月3日,院党组书记、院长范永涛、副院长窦志刚与民二庭全体法官、干警到汤池镇招商引资项目企业齐齐哈尔柒远兴轮毂制造有限公司,与企业老总及员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以“面对面、心贴心、手拉手”的真情实意,详细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需求,倾听企业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企业提出的法律咨询,认真进行分析解答,积极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指导企业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解决企业对法律需求方面最关注、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泰来法院开展的“送法进企业”活动,受到了项目企业的欢迎。柒远兴轮毂制造有限公司的经理深受感动地说:我们这个刚刚建立的企业,要健康发展急需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泰来法院的法官到企业来具体指导,真是帮了我们企业的大忙!
调研室 杨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