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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致辞

发布时间:2012-09-29 11:05:47



尊敬的各界朋友:

您好,欢迎您访问泰来县人民法院网站。

在此,我谨代表泰来县人民法院全体法官、法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向您和一直关心、支持泰来县人民法院建设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和良好祝愿!祝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事业有成、全家幸福!
      泰来县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实践“公正与效率”这一人民法院的世纪工作主题,我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努力实践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宗旨。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将牢记“民心如尺,法重如山”的院训,以“团结、务实、创新、争先”的法院精神和“公正立院、廉洁治院、人才建院、文化兴院、科技强院”的治院理念,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为了增强我院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实行审务公开,扩大司法影响力,是建立泰来县人民法院网站的目的。我院将通过这一窗口反映工作动态、公开审判流程、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帮助。我们期望通过本网站,拓宽审务公开的渠道,在泰来县人民法院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信息化与法院工作的融合,将大踏步促进法院工作向规范化迈进。为落实司法为民的崇高使命,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还需要我们付出艰辛的努力,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各界朋友们,在这个伟大时代,我们法院将勇敢地站在时代的前列,不负众望,以开拓者的姿态勇往直前。人民的要求,就是我们的方向;人民的期望,就是我们的责任;人民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标准。大千世界,悠悠浩渺,泰来县人民法院网使我们为了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一共同的目标走到了一起。为了使这道连接彼此的桥梁舒畅便捷,信息通衢,让我们携起手来,更加关心和支持泰来县人民法院网的建设!也希望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为此努力、为此奋斗。
      谢谢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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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县人民法院简介

发布时间:2017-05-31 15:29:10


泰来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的嫩江平原,有嫩江流经,誉称“塞北小江南”、“鱼米之乡”,南与吉林省镇赉县为邻,西与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接壤,地处黑、吉、蒙三省区交汇处,戏称“一鸡鸣三省”之地。平齐铁路线、111高速公路穿越泰来,使泰来与京津、东北重镇相连通。泰来有着新石器时代、辽金时期的悠久历史,有着马占山将军打响中国抗战第一枪的“江桥抗战”史,有着江泽民总书记、朱基总理看望灾民的“98抗洪救灾”史。泰来是一座古老文明、更具传奇色彩的美丽城市。

泰来县人民法院始建于1948年,1979年恢复重建,截至20174月共有在编人员81名。内设机构有政工科、办公室、调研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和司法警察大队。派出人民法庭4个,即城郊人民法庭、大兴人民法庭、平洋人民法庭、和平人民法庭。

为保证审判工作的开展,泰来县人民法院加大了对“两庭”的基础建设。2005-2009年,建设符合审判方式改革要求的省级标准化人民法庭综合楼四处。2014年,建筑面积9134.95平方米的审判法庭综合楼竣工,并于201510月投入使用,被评为“黑龙江省甲级优质工程”,为审判工作和司法权威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证。为提高审判效率,加强对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大信息化设备投入和局域网络升级,积极推进办公、办案的网络化使用率,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法院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促进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完善。

近年来,泰来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养一流的法官队伍、建设一流的审判机关、创造一流的办案业绩”为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发展。泰来县人民法院2001年度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为经济建设服务先进集体”;2002年、2006年、2010年和2015年四次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02年度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2003年度被市法院评为“人民满意好法院”;2006年度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档案工作省级标兵单位”;2007年度被省委政法委评为“执法质量年先进单位”;2008年度被市总工会授予“先进职工之家”荣誉称号;2009年度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被齐齐哈尔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指导委员会授予“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1年度被齐齐哈尔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2012年度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先进集体;2012年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被齐齐哈尔市委、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全市涉法涉诉访先进集体”;2013年度获得“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4年度被市中院授予“全国两会期间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5年、2016年度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优秀法院”; 2016年度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得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单位;被市中院评为“2016年度工作先进法院”;20132016年度,连续4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优秀法院”;20112016年度,连续6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科级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优秀单位;泰来法院党支部连续10年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

城郊人民法庭2002年度被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庭标兵”称号并荣获集体二等功;立案庭2003年度被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评为“巾帼文明示范岗”;刑事审判庭和城郊人民法庭2004年度被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立案庭2004年度在市二十六届劳动模范大会上被市政府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大兴人民法庭2006年度被省高院评为“三优”创建活动先进集体;民事审判二庭2006年度被市妇联评为市级“三八”集体;城郊人民法庭2007年度被评为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0820102011年度分别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办公室2009年度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行政审判庭2011年度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平洋法庭被市中院评为2012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城郊法庭被市中院评为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模范庭室”;团支部2014年度被团市委授予“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大兴法庭2014年度被市中院评为模范庭室;立案庭2015年度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政工科2016年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平洋法庭2016年度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20人次被省、市政法委授予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有111人次被授予市级劳动模范、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个人三等功、优秀政法干警、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法官、调研及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有343人次被授予县级“三八”红旗手、十大杰出青年、“五四”青年奖章、十佳公仆、个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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