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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法院灵活执行服务春耕

  发布时间:2015-05-18 09:01:15


 

“谢谢执行局的法官,真没想到我昨天才申请执行的,今天就结案了。”58日,平洋镇农户老孙兴奋地说:“土地是咱农民的命啊,官司现在执行完了,今天我可以安心地开始种地了。”

去年,平洋镇农户老孙与石某因土地发生纠纷,老孙诉讼到法院,要求返还14.26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审判决后,石某不服,又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二审判决生效后,石某未及时履行,老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目前春耕已到,为防止贻误农田春耕备耕,泰来法院立即开通速执涉农案件通道,对涉农案件,及时立案,优先执行,快速执行,让农民兄弟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快投入春耕生产。就这样老孙的土地官司当天立案,第二天就执行完毕了。

为务求实效,执行法官经常利用饭时当事人在家吃饭的时间,耐心地到当事人家中谈话执行。此类案件执行过程中,法官明法释理,尽量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对部分因被执行人短期内确实无法履行义务而导致双方矛盾激化的涉农执行案件,在查明情况的前提下,执行法官与当地村委会和司法所形成联动机制,双管齐下,有效地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积极促进双方和解。

泰来法院执行局采用“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迅速、彻底地执行好涉及广大农民在春耕生产中经常遇到的各方面方面纠纷。执行人员将对此类纠纷进行先予执行和强制执行,让农民兄弟享受到涉农执行维权的“绿色通道”和“三个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服务,从而不再因为申请执行而耽误宝贵的时间,全身心地投入到春耕生产活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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