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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人顶名贷款良心受谴责

  发布时间:2015-06-16 11:08:49



万玉与银行信贷人员关系较熟。万玉因做生意需要较多资金,除了自己有限的贷款外,还有很大的缺口。于是他找到了段旭、董万义、张纪,让他们为自己顶名贷款。刚开始三人都很犹豫,想到日后有可能求到万玉,于是分别为万玉向银行贷款3万元或5万元。结果万玉做生意赔了本,银行收贷万玉还不了款,段旭、董万义、张纪被银行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段旭、董万义、张纪偿还自己名下的贷款,同组有其他成员的要负连带责任。万玉除了在道德上受到同村人的谴责外,并未在金融借贷的法律关系中承担责任。

     观点:为他人顶名贷款是自己的事,谁做谁就面临风险,不能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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