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机构设置 庭审直播录播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法治中国行 新修订《保密法》

 

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

发布时间:2015-07-24 08:35:16


一、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二、当事人可以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调解组织通过调解解决民间纠纷。

三、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员和调解组织签字盖章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