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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县人民法院法院精神解析

发布时间:2015-07-30 11:28:29


   法院精神:团结 务实 创新 争先

团结:“团结”是中国人民优良传统,它要求全院干警成为一个团结优秀的集体。即诠释全院干警在司法工作中团结群众,忠诚为民,秉公执法;又诠释全法院干警真诚去面对集体中的每一个人,精诚合作、锐意进取;使团结的精神凝聚成全院干警坚强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务实:“务实” 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体现。王符的《潜夫论》说:“大人不华,君子务实。”王守仁的《传习录》说:“名与实对,务实之心重一分,则务名之心轻一分。”务实的思想,即强调为人诚恳,又注重做事现实、崇尚实干。务实的本质要求全院干警做人要有诚实、守信、廉洁的优秀品质;工作上讲究实际、实效的方法;办案过程中要遵循实事求是、公正严明的原则。

创新:“创新”是一个国家繁荣昌盛、民族不断进取的不竭动力,也是泰来县人民法院司法工作长足发展的无尽源泉。创新是全院干警在实际的工作中开拓创造精神的完美展现,司法工作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亦泰来县人民法院和谐发展的基本途径。

争先:“争先” 是中华民族拼搏精神完美的体现。语出于《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晋楚争先。”及《东周·列国志》第一回:“号令一出,人人贾勇,个个争先。”争先即要求泰来县人民法院在司法系统中要永争第一,发挥排头兵作用;又要求全院干警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自己的专长,踏实肯干,积极进取,奋勇争先。

我们从事的是正义而又神圣的事业,全院干警依靠精诚团结的坚实基础,树立奋勇争先的远大目标,本着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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