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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屯法官延伸司法服务化解纷争

——泰来法院村屯法官系列报道之三

  发布时间:2015-10-08 08:47:47


近日,泰来法院处理了两起诉前保全案件。宁姜乡黄花村张某向王某、李某借款后一直未能偿还,当两位债权人得知,该村村委会的苇塘款即将发放给张某但是张某得到该款后很可能不用于偿还债务时,二人来到法院要求保全张某的苇塘款。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立案庭“村屯法官”张玉英特事特办,立即受理此案,随即前往黄花村村委会以及张某家中送达诉前保全裁定。

张玉英法官先到村委会了解了苇塘款发放情况,并与村干部一同前往张某家了解情况。张某外出打工,其父亲代收了裁定书,通过与张某电话沟通,法官掌握了纠纷的缘由。张某共向两位债权人10000元用于家庭生活,债务到期后二债权人多次索要,张某未能还款并外出打工,扔下两个年幼的孩子给其父亲抚养,生活比较困难。张法官认真作三方的调解和好工作,通过释法析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到缓和,债权人同意放弃利息,张某同意在村委会发放苇塘款之日偿还申请人本金各5000元,三方对这个结果都很满意。

“村屯法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没有就案办案、坐堂问案,而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调解工作,不但处理了保全案件,而且化解了两起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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