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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证化辩解,被告终认罪

  发布时间:2015-10-20 08:57:13


20157月某日,周斌在亲属家吃饭并饮用了白酒,酒后周斌无证驾驶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被交警查获。周斌说中午明知要饮酒就将自己的摩托车停在附近,并打车去亲属家吃饭,饭后又打车回来取摩托车,被查获时正推着摩托车行走。对周斌的辩解,交警哭笑不得,遂调取了案发时周斌经过路段的监控视频,视频清晰显示周斌驾驶摩托车行驶。面对如山的铁证周斌不再辩解,终于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经鉴定,周斌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2.8mg/100ml。法院经审理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周斌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大多数酒后驾车的被告人都抱着不一定能被查到的侥幸心理,而一旦被查便会后悔不已,下面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酒后不能开车,哪怕距离是仅一道之隔也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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