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侥幸心理要不得,懊悔也要负刑责

  发布时间:2015-11-10 09:19:30


家住泰来县的夏利经营着一家汽修店,汽修店距离他家也只有一道之隔,自从酒驾入刑以来夏利总是很小心,出去吃饭或酒后从不开车,2015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夏利酒后回到家中,突然想起自己家的车还停在汽修店外,他打算将车开回自家楼下的车库,又怕酒驾被查,但又转念一想距离这么近,马上开回来应该没问题,结果就在驾车横穿马路时被巡逻的交警查获。经鉴定,夏利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5mg/100ml。法庭审理后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夏利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开庭审理时夏利懊悔不已,一个劲儿的称自己倒霉。法官解释危险驾驶犯罪是行为犯,当驾驶者醉酒后手握方向盘在道路上行驶的那一刻,就已经将自身及他人的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即实施了极度危险的行为,所以只要醉酒后驾车在道路上行驶,无论行驶距离的远近均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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