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泰来法院召开2012年调研成果交流会,市中院研究室副主任张宗杰应邀参加会议并做精彩点评。点评内容如下:
今天陪同许主任回到我院,很高兴又能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谈不上点评,只是谈谈自己一点体会。这次的调研成果,反映了我们审判一线法官在司法工作中的所思所悟,从整个调研文章来看,基本都属于短小、精致型,结构简单明确,内容丰富多彩。从体裁来看可分为司法统计分析、案例分析和其他调研文章等多种形式,既有理论性研究,也有实证性研究。从覆盖面看内容有刑事、民事、信访、统计分析、文化建设等五个方面,其中对醉驾保险和缓刑研究这两方面各有两篇文章,对同一问题的不同的观点在交流中得到了碰撞,有利于大家相互借鉴。
由于时间的原因我不作逐一点评,仅从总体上谈点看法。总的来说这些文章构思严谨,中心明确,语言朴素,对问题主客观原因的分析和提出的相应对策有较强的针对性。这都是审判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积累很多内容丰富的案例,它们中蕴含着不少值得研究的法律问题,这些案例就是我们进行调研和思考的最佳对象和起点。从这些调研成果看来,正是从我们在日常工作中接触的案例入手,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因此多数的文章是以案例为基础,紧紧抓住一个中心问题开展论述的,反映出以实用主义为主,兼顾理论性的思维。这个思路是正确的,既有利于我们的实际工作,又可以把实践作适当的理论延伸。这都非常好。
但我们在结合实际工作时还要找准点,不要再说别人已经研究过无数次的问题,除非有新观点,而是关注那些新鲜的热点的法律问题。比如去年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刑诉法修正案,今年的民诉法修正案,对我们法院的审判工作从程序到实体上都有较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可以及时开展这些问题的调研。
我们今天调研的文章实用性较强,但从结构上有点单一,还停留在传统的三段论上。比如第一部分现状特点,第二部分存在问题,第三部分完善意见。或者第一部分叙述案情,第二部分意见分歧,第三部分笔者认为。这样的文章结构简单,而且容易千篇一律。在文章结构上应做一些新的尝试。大家可以在实证性研究上入手,会写出更好的文章。比如要对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调研,就可以抽出几十个危险驾驶罪案例进行整理和分析,在结构上可以借鉴作文六要素,全面分析其特点,夹述夹议,然后归纳总结出共性问题,并提出立法建议、司法建议和社会管理建议。这样的思路不但操作性比较强,而且符合我们基层法院的特点,应该可以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以上有说的不对的地方,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