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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笑夫同志在调研成果交流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2-10-26 11:17:55



同志们:

泰来法院调研工作在市中院的指导下,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共同努力,潜心调研,形成了良好的调研工作局面。今天,我院召开了一年一度的“调研成果交流会”,有效的促进了调研成果转化。这次交流会我们荣幸地请来了市中院研究室主任许宝娟同志和《鹤城审判》编委吴晓丹同志到会指导调研工作,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对市中院许主任和吴晓丹同志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一、精心布局、调研工作成果显现

2012年,泰来法院能够紧紧围绕法院工作重点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围绕审判搞调研,搞好调研促审判”的原则,深入探讨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作为调研工作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精心部署,全力打造全员参与、互相配合、共同提高的调研局面。到目前为止,全院完成重点调研课题3篇,撰写调研文章80余篇,被市中院《鹤城审判》13期采用11篇,案例编报10篇、裁判要旨5篇。向市中院报送信息30余篇,被市中院采用6篇、省高院采用2篇。在本院局域网编发信息14期、图片新闻20余篇、出宣传板报4期。全院干警在各级报刊杂志、网络发表的信息达100余篇。

今年调研工作有四个特点:

(一)院庭两级领导重视调研工作。院党组对调研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纳入工作日程,具体采取以下有效措施。一是定重点、选课题。年初确定了法院调研工作重点,落实了3篇重点调研课题,分别是“关于法院文化建设的思考”、“关于诉调衔接机制的调研”、“关于缓刑执行制度探究”,在重点调研课题编撰过程中,主管调研工作副院长能够深入相关庭室组织相关人员共同探讨研究,指导调研思路并提出文章修改意见,顺利完成课题并如期上报市中院。二是定任务、重考核。对调研工作要求每名干警每年都要完成调研文章或司法统计分析2篇,并实行年终总评的工作目标考核。撰写调研文章已经成为法院干警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纳入目标考核项目中,促进了全院调研工作水平的提升。三是定政策、有奖励。我院对优秀的调研成果实行奖励政策,以激发干警调研工作热情。确定在国家级发表的调研文章每篇奖励200元,省级发表的调研文章每篇奖励100元,市级发表的每篇奖励50元。四是抓骨干、带队伍。能够充分发挥调研骨干特别是中层调研骨干的带头作用,带动全体干警调研工作积极性。行政庭、城郊法庭、立案庭、民二庭庭长均能够将调研工作纳入庭室工作重点,不仅经常督促庭内干警积极撰写高质量的文章,而且亲自调研,并坚持与市中院的沟通联系。调研骨干张洪波、于海波、丁长林、赵广彬、张玉英、任红等同志积极发挥调研潜能,不仅在数量上积极完成调研任务,而且在质量上有突破、有提高。这种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推动了全院法院调研工作的开展。

(二)年轻人调研积极性不断提高。一批有调研潜质的年轻人隋福超、黄莉、李昕等虽然在法院工作时间不长,但能凭借自己精深的法学功底结合审判工作实践遇到的疑难案例潜心研究调研课题,在繁忙的工作中挤时间查阅大量的资料,精心撰写了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体现了年轻人积极上进的良好工作态度和肯于钻研的工作精神。

(三)调研成果初步显现。今年以来,全院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被市中院《鹤城审判》13期采用11篇,分别是张玉英的“此债是否夫妻共同债务”、李玉明的“浅谈如何做好法院办公室工作”、张洪波的“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为棚改拆迁工作保驾护航”、黄莉的“泰来法院的铿锵玫瑰”、揣晓楠的“伟大的时代 难忘的岁月”、于海波的“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何影的“浅议基层法院信访多发成因,如何健全制度有效应对”、王岩的“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无过错女性举证难之破解”、徐景波的“浅论保证人追偿权的保护”、任红的“浅议雇主责任之构成要件”、李想的“泰来县法院执行工作改革调查分析”。以上发表的文章均从审判实践、工作经验、法院文化等不同角度进行深入的探讨研究,提出了各自的独到见解,对我们今后在审判实践、队伍建设、审判管理等各项工作都将起到一定的指导、参考作用。

(四)调研文章指导审判实践的作用突出。张洪波的“从该案看连带与按份责任承担的前提基础”、丁长林的“保证人是否还承担保证责任”、黄莉的“谁该为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买单”、任红的“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几点思考”、隋福超的“出售他人委托照料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均从审判实践中的案例出发,深入浅出的研究同类案件矛盾问题所在及解决对策,对于今后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徐琳琳的“关于法院文化建设的思考”、何影的“浅议基层法院信访接待工作者的基本素质要求”均从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深入探讨法院工作需要加以创新的工作思路、方法和工作体会,对我们今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审判管理都将起到一定的指导、参考作用。李艳的“泰来法院近三年缓刑适用的调查与分析”一文能够在审判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司法统计数据,认真分析研究缓刑适用案件的相关信息,有效发挥了司法统计的参谋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感到与先进法院相比仍有差距和不足:一是部分庭室对年初确定的庭室重点调研课题落实不到位,完成质量不高;二是部分干警对调研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应付思想,不能潜心调研,使文章与审判实践相脱节,没有起到指导审判实践的应有作用;三是调研工作考核机制不能很好的调动干警的调研积极性,只有在数量上有任务,没有在质量、发表上有要求,使调研课题质量不高;四是投稿范围窄,仅限于向市中院《鹤城审判》投稿,没有打开省级、国家级投稿发表渠道,致使文章采用率偏低。

二、科学定位、调研工作摆上位置

调查研究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与基础。法院的审判管理及各项工作均离不开调研工作,其价值和生命力在于指导审判实践。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调研是破解司法难题的“金钥匙”,是高质量的审判。我们应当将调查研究作为人民法院的基础性工作,摆上位置,长抓不懈。调研工作要坚持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服务,为人民法院科学决策服务,为法院科学发展服务。要紧紧围绕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公平正义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而开展调研,为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工作面临和各种问题提供智力支撑。要突出调研工作重点,围绕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队伍建设、司法保障和基层基础建设、司法改革和科学发展开展调查研究;增强调研工作实效。要选好角度,找准方位,在掌握大量素材的基础上,抓住符合法院工作特点和时代精神的新经验,从中发现、总结带有典型性、针对性的调研材料,充分发挥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当参谋、助手的作用。 

三、完善机制、调研工作再上台阶

(一)要加强领导。把调研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定期安排,定期检查,增强调研工作的前瞻性、计划性和实效性,确保调研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坚持党组带头调研,以调研出思路、作决策。党组成员应当努力成为调研工作的行家里手。要调动调研室专职人员以及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使调研工作形成合力。要继续实行目标管理,将调研工作任务做为法院干警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纳入目标考核项目中,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优秀的调研成果继续实行奖励政策,鼓励干警勤学习、善研究、出精品、快转化。

(二)要突出重点。要坚持围绕工作大局抓调研、围绕案件质效抓调研、围绕突出问题抓调研、围绕提升能力抓调研。集中力量研究和解决影响法院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并以此来带动调研工作的全面发展。要在研究探讨审判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基础上,深入研究法院改革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把推进法院改革作为调研工作的出发点。

(三)要完善制度。依靠制度的约束和保障,实现调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用制度规范调研,使干警即有压力,更有动力。要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对重点调研课题给予经费支持,对庭室、干警的调研任务有奖有罚,对表现突出的实行院内评优重奖,鼓舞调研士气,培植壮大调研队伍,推动我院调研工作历史性发展和全面进步。

(四)要注重转化。要拓宽调研成果转化渠道,充分利用泰来法院内外网络平台发布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促进全院干警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共同提高。对优秀的调研文章积极向上级院核心期刊、报纸、网络推荐投稿刊发,扩大调研成果的影响力。使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领导决策和工作指导的依据,真正成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有力杠杆。

同志们,新形势、新任务给法院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解决新问题、满足新要求最主要的是创新法院工作管理,满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司法需求。因此,调研工作要加强、要先行。希望全院干警特别是研究室的同志、各庭室负责人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崇高的使命感,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审判工作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潜心研究、积极探索推动调研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的措施、途径,努力开拓进取,为我院调研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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