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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虚假证据 惩治伪证行为

  发布时间:2016-06-02 09:41:15


近日,泰来法院对一起民事案件提供虚假证据一方处以罚款,打击了诉讼欺诈行为,维护了司法权威与诚信的诉讼风气。

该院城郊法庭在审理原告牛某诉被告杨某、李某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一案中,牛某向法庭提供了一张现场照片,经当庭质证,二被告认为该照片系使用技术手段拼接形成的,是伪造的证据。经法庭询问并通过审查、核验等方式,牛某承认照片是自己拼接形成的,该份证据确系虚假证据。

牛某这种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扰乱了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理,法院决定依法对牛某实施制裁。考虑到牛某认错态度较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牛某罚款1000元,处罚决定书作出后,牛某当场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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