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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女婿未进门女友父母闹离婚 

  发布时间:2016-06-12 08:13:19


    泰来县的胡艳与徐磊结婚已经20多年,女儿也长大成人。因为年岁的增长,胡艳患上了双眼视神经萎缩、脊柱炎等多种疾病,却没钱医治。胡艳的丈夫徐磊天天在家里,每天饮酒后还找茬干仗。

  徐磊打工挣钱后就买酒肉,家里一贫如洗。女儿在外面打工挣钱,定期给胡艳一点生活费,也都让胡艳的丈夫徐磊抢去买了酒。胡艳感觉这样的生活看不到希望,诉至泰来法院,要求与丈夫徐磊离婚。在办案法官建议下,准女婿大勇单独找到老丈人,以自身为例开导他。“如果将来我和你女儿小丹过日子的时候,也像你一样对待小丹,你不心疼吗?你是男人,不对自己媳妇好,谁能和你过下半生,也就是阿姨不嫌弃你什么也不干……一番话让徐磊低下了头。”

  交谈后徐磊知道了自己的过错,并主动和准女婿收拾了自家的屋子并粉刷了墙面,还邀请村长和村里有威望的长辈及亲友一起到胡艳的母亲家,请求胡艳的原谅。“如果再改不好,自己立即净身出户。”徐磊说。胡艳看到徐磊确实态度诚肯,终于同意和徐磊回家过日子。几天后,徐磊和胡艳来到法院,徐磊在法院又写下保证书,胡艳也撤回了起诉,双方和好如初。

  法官说法:现在我国农村,部分男性仍存在着大男子主义思想,对妻子非打即骂,也是家庭矛盾的主因。2001年4月28日施行的新《婚姻法》已明确“禁止家庭暴力”,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可见,家庭暴力已不仅仅是家务事,而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家庭暴力不但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遭受暴力的受害者,不仅在肉体上留下了伤痕,在心灵上更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为了家庭的和谐,家人的幸福,请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相互尊重,理性面对夫妻之间的矛盾,包容家人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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