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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法院召开座谈会探讨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2-11-16 11:25:58




20121115,泰来法院召开执行工作座谈会,院长李笑夫、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潘利华与执行局全体干警一起座谈、分析和研究执行工作出现的老问题和面临的新任务。

座谈会上,李院长在调研和掌握执行局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征询大家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在执行工作中遇到或发现的问题,以及现阶段执行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他指出:到泰来法院工作近二个月的时间里,感觉到我院的执行工作有很大的潜力可挖,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一是要更新执行理念。摒弃以往的粗放式执行方式,改变蒙、唬、吓的执法理念,要强化执行员自身素质,在执行工作中既要提高执行案件的成功率又要确保人身安全;要坚持清正廉洁执行,严律己,在执行活动中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秉公尽职;要通过高质量、高效率的执行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要提高执行技巧,善于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当事人,当事人的不同心态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二是要注重讲究执行艺术。在执行工作中要讲方法、想措施。首先,执行人员要坚持经常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执行工作所需的法律知识;其次,坚持适度执行原则,即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持被执行人的基本生产、生活权益;第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既要规范执行行为,又要善于执行提高办案质量;既要依法办案,又要坚持原则与灵活性的运用,要用足用活执行手段和措施;第四,要坚持效率优先。执行人员要在法定时间内最大化地完成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要求和实现执行目的。李院长在强调工作要求的同时,结合近十年执行工作经历,同执行干警交流执行经验、解答执行工作的疑难问题。同时,也鼓励执行干警,执行工作关乎百姓利益,要对执行工作充满热爱。

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潘利华在座谈中指出:李院长把他在执行工作中总结的经验毫无保留的传授给大家,大家受益匪浅,消除了在思想上的困惑,今后我们要摒弃执行陋习、重树执行理念,并贯穿于日常执行工作中。一是要加强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虚心学习先进经验、加快执行能力的提高;二是要抓好执行工作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的监督约束机制,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质量;三是要加强自我约束,严格执法、廉洁办案,要坚守“民心似尺、不可不为、亦不可乱为”的局训。

与会干警深刻反省了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决心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树立起执行效率优先、效率服从质量、质量保障权益的执行理念,克服不良习惯和畏难思想,为执行工作开创一个新局面努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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