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机构设置 庭审直播录播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法治中国行 新修订《保密法》

 

温情调解 愈合父子亲情

  发布时间:2012-11-27 16:17:59


泰来法院平洋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坚持“以调为主,优先调解”的执法理念,加大调解的情感投入,温情换取亲情。

近日,平洋人民法庭受理一起赡养案件,韩某与吴某这对老夫妻家住泰来县某乡镇。韩某在20125月份被诊断患上食道癌,住院治疗花去数万元的医疗费,吴某天生患有小儿麻痹症,为残疾4级。韩某的病使原就入不敷出的家庭更为窘迫,由于儿子拒绝赡养老人,二位老人无奈向当地司法所申请司法援助。司法所及黑龙江电视台“说和栏目”多次调解始终未能如老人心愿,二位老人便诉至平洋法庭。为了尽快满足老人的要求,徐景波庭长多次到韩某的儿子家,耐心做韩某的儿子及儿媳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解他们换位思考,要为子女做榜样。经过数次耐心细致的疏导之后,韩某的儿子、儿媳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懂得了赡养老人不仅是一种法律义务,更是道德的要求。同意为二位老人尽赡养义务,该案最终以法官的温情调解圆满结案。

     徐景波庭长说:“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温情、法律一样都不能少,我们法官也要换位思考,把当事人的事当成是自己家的事来对待,最终都会给老人或者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卷”。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