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老大娘一手拿着判决书,一手拿着面锦旗,走进了泰来法院的诉讼大厅,她激动地对工作人员说:我是来给金丰红法官送锦旗的,金法官是大好人,是他帮我伸张了正义啊.....
经了解得知,这位大娘姓刘,是金丰红法官所审理的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的原告。刘大娘家住查干村,经营着一个小食杂店,平时接受邻里的赊账。春节前,刘大娘拿着账本到张某家收账,两人就是否有赊账发生了口角,刘大娘被张某殴打,后报警被120急救车拉到县医院住院治疗。今年3月份,刘大娘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5000余元。法院立案受理后,张某矢口否认殴打刘大娘,拒绝赔偿任何费用。为查清事实,案件承办法官金丰红仔细查阅卷宗,亲自到乡镇派出所调取出警卷宗,查找事实,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对双方提交的证据一一进行当庭质证后,查明张某确实对刘大娘实施了侵权行为,并致其受伤,依法判决张某赔偿刘大娘的各项损失。一审结束后,张某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宋朝包青天,当代金法官”这是刘大娘对金丰红法官去伪存真、明辨是非、公正审判的肯定和褒扬,也是金丰红法官凭借他过硬的业务素质、坚守公平的职业操守及为民伸张正义的情怀所赢得的群众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