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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司法实现双赢效果

  发布时间:2016-10-26 16:24:09


    公正司法对是审判工作的基本要求,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基本保障。在开展审判工作过程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能够有效避免信贷风险,实现审判工作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效果。 

    近日,各大金融企业出现“放贷易,要钱难”的情况,泰来法院受理了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这些案件共同特点是农民借贷,他们法律意识淡薄,签订的贷款合同中贷款数额都不清楚。以其中一起案件为例,原告是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付某与王某系夫妻,双方签订了一份《小额贷款借款合同》,申请4万元贷款,年利率13.5%,借款期限自2014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6日,范某、佟某等人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联保协议上签字。贷款到期后,夫妻未履行还款二人未还款,保证人也未履行担保义务,银行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在案件的调查审理过程中,被告辩解:“贷款并不是他们自愿申请办理的,只是用自己名字帮别人办理的,借款合同、借据、联保协议等合同虽然都是自己签的,当时说要贷款3万元,现在才知道是4万元,而且钱都不是我们自己用了,我们为什么要偿还?”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法官除了进行正常的庭审程序外,还普及了一些法律知识,耐心的讲解了签订合同就意味着承担还款责任及连带责任,并不是一个简单顶名的问题,让当事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应该承担的责任范围,从而认识到自己做法带来的后果,即使自己承担赔偿义务,也会给金融秩序和金融企业发展带来影响。最终法院判决贷款农户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双方均服判息诉。

    通过审判工作及对农户的法治宣传,客观上帮助企业清理了不良贷款,提高了农户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各大金融企业的信贷服务水平及风险意识也不断提高,促进了优化发展环境的整治工作,形成了一个良性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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