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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是魔鬼 遇事需冷静

  发布时间:2016-11-28 11:24:30


近日,泰来法院公开审理了王某某等人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王某某等六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至二年不等的刑罚。

白某某等人欲私分崔某某家的承包地,崔某某的儿媳得知此事后,分别通知其父亲、丈夫、姐夫等人开车到达案发现场,与欲分地的农民发生争执,后取出车内事先准备好的镐把,将白某等被害人打伤。庭审中,王某某等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保证不会再犯,遇到问题会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使用暴力。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等六名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及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遇事需冷静。不要因一时冲动,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否则既伤害了他人又耽误了自己。王某某等人本是受害一方,却因一时冲动,使自己变成了被告人并因此获刑,实在令人惋惜,希望大家以此为鉴,冷静、理智地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远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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