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9日,泰来法院城郊法庭助理审判员任红同志接待了一位行色匆匆、眼含泪花的女子李某。接下来随着李某的哭诉,故事的序幕徐徐拉开:原来李某家住泰来县,家住海拉尔山区的安某自幼失去母亲,李某父亲认为安某的经历会孝顺父母,于是寻找机会撮合二人恋爱结婚。婚后二人均靠打工维持生计,初期两人感情就比较平淡,安某对岳父母也很冷漠,甚至直呼其名,再过一段时间就是不往家里交一分钱,最后发展到在外面打工常年不回家,亲生女儿出生也未能改变这种状况。李某多方打听,原来安某已经在自己家乡和一名丧偶妇女共同生活,这个结果让李某忍无可忍,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尽快与安某离婚,自行抚养婚生女儿。
审判员宋玉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虽然第二天就是中秋佳节,但是当事人的遭遇让他无法安然过节,于是他果断决定第二天奔赴海拉尔山区柴河镇办案。
中秋节早上,在李某的引领下,我们驱车历时3个小时来到了久已闻名的扎赉特旗,领略了浓郁的蒙古族风情。我们稍事休息后,车辆继续在山路上前行,时值中秋,秋意正盛,山色绚烂,五彩斑斓,晚上六点夜幕降临我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为了找到安某后圆满解决问题,也为了防止节外生枝,我们决定晚些时候前往安某家里,于是大家就在旅店里面等待出发。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突然响起,宋法官接通之后焦急地询问,知情人士来报称可以出发了。当时大家看了表,刚好是深夜十一时。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们选择徒步出发,走了大概十五分钟有人示意我们停下,借着中秋皎洁的月光我们看到了一处敞开的院门和破败的院落。我们轻叩屋门,屋里人听见后打开了电灯,衣衫不整的安某开门看到我们之后一脸的疑惑和惊恐,我和宋法官亮明身份并且说明了来意,这使安某的不安才稍稍消退一些。进屋之后我们发现炕上还躺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妇女,后来大家才知道她就是安某的同居女友。
宋法官开始耐心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希望双方能够再续前缘,但是被告安某的恶劣行为让原告李某伤心欲绝,见双方和好已经无望,法官也就不再勉强。经过询问,被抓住现行的安某表示同意李某的离婚意见,但是想要女儿的抚养权,宋法官从情理法等多个角度阐明了女儿抚养权归自己母亲李某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安某听了之后连连点头,不再坚持自己的抚养权请求。调解过程中李某一再质问安某:“这几年你回家看过孩子一眼吗?你给孩子买过吃喝吗”安某自知理亏,低头不语。大家劝导李某,虽然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但还是好聚好散,今天还是中秋节。李某看了一下表,已经将近零点了,双方遂在书记员拟好的调解笔录和协议上签了字。许是感动于法官的执着,许是感觉对法官节日未能与家人团圆的愧疚,双方争着要请大家吃饭。宋法官和蔼地对他俩说:“天太晚了,我们也不饿。今后你们都能生活的幸福快乐,我们也算不虚此行了”我们长舒了一口气,案件总算了解了。此时虽然月光美丽而柔和,但是大家都无心欣赏,我们返回了旅店。
为了早些到家,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略有一丝凉意我们就出发了,大家呼吸着深山里的清新空气,耳畔不时响起阵阵鸟鸣,远处漫山遍野是一片片森林,在朝霞的映照下分外绚丽,真有点“万山红遍,层林尽染”的味道。随着时间的推移,天越来越亮,天气也越来越暖和。一路我们谈论山里的景色和这几天的经历,宋法官有感而发地说:“我们来的时候是一条道跑到黑,我们回去的时候是一条道跑到亮。”大家会心地笑了,这的确是大家这几天办案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