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泰来县人民法院陪审战线上的一名新兵,2015年5月经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至今共参与了90多起案件的庭审工作,一年多的陪审经历,已经成为了我人生中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同法官同等的权力,要行使好这神圣的权利,我深知必须全面的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身为陪审员不能“陪而不审”,决不做法庭上的“泥雕”。为此我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庭审技能和法律素养,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每次开庭前,认真查阅案卷、向审判员了解基本案情及争议焦点;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发问,严格审查证据,配和法官查明案件事实;评议案件时,在尊重审判员意见的同时,独立思考,站在人民陪审员的角度进行分析判断;庭审后认真总结,积累陪审经验。
配合审判员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是我陪审以来最大的成绩和收获。我曾在国企单位担任过工会主席,有着多年的群众工作基础,参加陪审以来,每次我会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调解工作中。比如,在婚姻纠纷、邻里纠纷等问题上,双方大多是为小事引起的意气之争,抱着“不蒸馒头争口气”的想法。而我作为人民陪审员,来自于人民群众,所以更知道他们内心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促使双方各退一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发挥出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更好地实现了自身价值。
人民陪审工作是门大学问,我知道在审判知识的海洋里,我只是一叶扁舟,跟法官们比起来,能力方面差距还很大。我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学习,爱岗敬业,不辱使命,为做一个优秀的人民陪审员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