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的高中教师,有幸于2014年11月25日在县16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上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在12月4日由县人民法院召开的人民陪审员会议上代表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代表发言,当时我感到十分的骄傲和自豪,同时也深知陪审员责任的重大,在近两年多的人民陪审员的生活中感触很多。
一、认识岗位的重要性,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人民陪审员身上承载着法律的尊严与公正,是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把陪审权这一国家法律权力赋予我们,是对人民陪审员的高度信任。因此,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要以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热爱陪审工作,自觉维护司法形象,虚心接受人民的监督,用好手中的权力,认认真真参加每一起案件的审理,全力做好人民陪审员的本职工作,为推进法制社会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升司法素养和陪审质量
为了能够胜任人民陪审员的重任,我积极参加县人民法院在2015年3月31日至4月2日组织的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刻苦钻研司法理论,熟悉法律、法规内容及有关司法解释,积极主动向陪审老前辈及同志们学习,用丰富理论知识和扎实的陪审经验充实自己,坚持理论和案件相结合,坚持学习与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自己的司法素养和陪审质量,担当起人民赋予的陪审重任。
三、忠于人民,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良好形象
尽管自己的教学工作很忙,但是我还是尽可能抽出时间参加陪审任务,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我先后陪审过10余起案件,这些案件有的是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有的是民事案件如经济纠纷、遗产继承、合同诈骗等等。在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充分发挥陪审员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到不越权、不越位。同时用法官的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用党员廉政条例约束自己,清正廉洁,公正执法,树立当代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
人民陪审员是广大人民的司法监督者,又是司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忠实执行者。我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在生活中加强自律,立足陪审员岗位,履职尽责,努力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