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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违规停车致三人死亡

  发布时间:2017-11-16 09:04:10


近日,泰来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马某由于违规停车引发了交通事故,造成三人当场死亡的后果,马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201612月某日,马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省道36公里处发现货车发生故障,便将重型货车随意停止在路边,并未依照规章在规定距离内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马某将货车修理完毕准备上车时,被同向行驶的被害人刘某驾驶的载乘被害人赵某和李某的两轮摩托车追尾相撞,事故造成刘某、赵某、李某死亡的后果。事故发生后,马某并未采取任何处理措施,也未确认三名被害人的情况,驾车逃离了事故现场。在逃离过程中马某与多位好友及其车主段某进行联系,在经过段某的劝解后马某返回了事故现场并拨打了报警电话投案自首。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马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已依法从重处罚。逃逸后主动回到事故现场并主动报警,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肇事车辆的车主段某与本案的被害人的亲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酌情对马某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安全驾驶保安全。车辆长途行驶出现故障在所难免,广大车主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好相应的警示道具,并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维修。面对突发事故要保持冷静,在保护好自己安全的情况下维护好现场,对可以救助的对象进行紧急救助,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将损失降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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