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市委安排,李笑夫同志由泰来法院转任到龙沙区法院任党组书记,提名为院长人选。
11月30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超轶同志和泰来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东宇辉同志共同到泰来县人民法院,召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宣布在新任院长产生前,全院工作由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窦志刚同志主持。
会上,东宇辉同志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为民服务等各方面对李笑夫同志在任期间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李笑夫同志2012年9月到泰来法院工作,任职期间,他牢记宗旨,恪尽职守,始终把“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作为工作主线,团结带领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积极履职,竭力工作。2012年以来,泰来法院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13—2016年连续四年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法院、2012—2016年连续五年被县委评为科级领导班子优秀单位,取得了可喜成绩,获得了多项荣誉。希望窦志刚同志主持工作期间,带领全院干警继续发扬“团结、务实、创新、争先”的泰来法院精神和“清廉、扎实、勤勉、高效”的工作作风,继续开拓进取,使各项工作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东宇辉同志要求:一要发挥好审判职能,服务泰来振兴发展大局;二要树立好司法为民宗旨,强化便民服务措施;三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司法水平。
吴超轶同志对李笑夫同志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他说,李笑夫同志在泰来法院工作的五年零二个月的时间里,泰来法院各项工作非常出色,获得了很多荣誉,这次转任到龙沙法院工作,既是工作岗位需要,也是组织精心挑选。对泰来法院下步工作,吴超轶同志要求:一要抓好年底前结案工作,努力克服案多人少的压力,按照中院要求提高结案率,让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二要抓好队伍建设,班子成员要支持窦志刚同志工作,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三要抓好涉诉信访、执行等重点工作,做好服务民生等工作。
最后,窦志刚同志作了表态发言,表示服从组织安排,坚定政治立场,服务工作大局;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继续发扬团结奋进的优秀品质,确保廉洁司法;勇于担当,进一步推进法院工作,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