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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积极调解促进邻里和睦

  发布时间:2017-12-27 10:14:06


近日,泰来法院审理了一起邻里间因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案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官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和解,维系了邻里之间的和睦关系。

2017522日,原告陈宝林将被告叶贵生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叶贵生退出侵犯原告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并给予原告相应数额的赔偿。

法官在初接触案件的时候就注意到,邻居矛盾的激化导致双方诉至法院,双方之间存在很大误解。法官多次通过打电话和到双方家中的方式调查核实情况,了解到原被告之前一直是多年的邻居,相处融洽。被告在十年前建造自己房屋时多占用了原告的宅基地使用面积,而这也都经过了原告的默许。直至2017年年初,被告要在所建房屋的右侧多垒一面墙,因为与原告沟通不良,导致两家产生了误会,矛盾不断升级。

了解到这一事实后,张法官认识到要解决此案最好的办法是从根本上解决两家的矛盾,调解处理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和积怨。刚开始双方的态度依然很强硬,张法官通过讲事实、摆道理,细心的开导双方,最终陈宝林与叶贵生达成了一致意见。

    有句古话云:“远亲不如近邻,休要失了人情”。邻里关系已是当代社会人最为注重的关系之一,调解好邻里关系,生活才会更加顺心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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