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有幸被任命为泰来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我深感责任重大,这份责任不仅来自能否依法对所庭审的案件做出公正的处理,更是自来对法律的敬畏,对维护社会公平的正义感。参加了几十次庭审后,我由原来不了解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到熟悉并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我确实有了很多体会和感受。
我深切体会到努力学习是当好人民陪审员的重要基础。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活动的透明度,提高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职责神圣,责任重大。我认为,作为一名合格称职的人民陪审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强烈的正义感和道德感及社会良知是重要的前提条件,但是,如果不掌握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就很难对所审理的案件进行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庭审和合议时也难以发表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意见,更无法实现在法律框架内与法官思维互补和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依法调解职能。
基于上述认识,担任人民陪审员之后,我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学习:
1、从庭审观摩中学习。我积极参加县法院组织的庭审观摩,并认真写笔记,我还挤出时间,旁听法院开庭,从中学习法律知识和驾驭庭审技巧,事后通过自学消化吸收。
2、从实践中学习。实践是最好的老师,作为人民陪审员,我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认真向法官学习,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每次庭审前我都认真阅卷,努力分析吃透案情,认真分析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与合法性。在法律衡量的基础上,我还根据案情,从社会道德、社会良知和当事人的权益等角度去思考,形成自己对案件的分析和判断,不断积累办案经验。
3、依法办案,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依法办案是法官裁判案件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原则,同时也要求人民陪审员应当在法律框架内注重维护公平、公证,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和善于化解矛盾,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与法官思维互补,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回顾两年多来我参加的庭审活动,担负了属于法官的光荣而神圣的职责,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利,也是人民的重托。作为一名陪审员,代表人民参予法庭的审判工作,我感到光荣和自豪。同时,它又是一份责任。人民把权利交给我们行使,不能辜负人民的期望,要向人民负责。今后我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化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更加相信法院,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