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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群“光顾”惹祸端,法官调解两家欢

  发布时间:2013-04-07 14:31:24


近日,泰来法院大兴法庭庭长潘振生接了一个“大活”,为大兴镇东方红村成功调解了一起马群惹祸纠纷。

原来该村的村民梁某,自家田地夜间经常遭遇无人看管的马群“光顾”,地中存放的270亩玉米堆和几万斤大葱被马群啃食和踏毁,看着被损毁的粮食和大葱,梁某既心疼又气愤,眼看就要春耕了,还想指望这些玉米卖钱来购买春耕所需的农用物资,为了寻找和制止“元凶”,夜间梁某便在地里进行蹲守,等待马群的再次“光顾”,晚上九点多马群如期而至,梁某迅速召集部分村民帮忙将再次“行凶”的马群圈住。原来马群是村民于某和他人合伙放养的,晚间无人看管导致马群出来惹祸,第二天梁某找到于某等人要求赔偿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于某不认为是自家马群惹的祸,认为是张某偷马,双方商谈不成,找来派出所和村委会进行调解,仍然调解未果。无奈,村委会找来大兴法庭庭长潘振生进行调解,潘振生首先对事件情况进行了了解和调查,找出矛盾纠纷的症结,因为该事件涉及马匹众多,如果不尽早解决,圈马过程中必然产生更多的饲养费用,一旦马匹出现死亡,又会增加梁某管理责任,矛盾加剧,不利于纠纷的妥善解决,因此,潘振生采取速战速决的方法,立即驱车赶往现场。他先到张某的地里查看受害情况,看到被破坏的玉米和大葱,潘振生内心也很心疼,对此进行照相和摄像取证,随后找来当晚帮忙圈马的村民作为证人,潘振生将拍摄的照片和视频给于某看,给于某讲解关于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主人应负赔偿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马群是由于夜间无人看管出来给梁某造成了财产损失,于某应当负赔偿责任,同时,将春耕在即,梁某急需资金购买农用物资的现实情况说明,面对铁一样的证据和在潘振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于某承认了自家马群给梁某造成损失的事实,并与梁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在事情即将圆满解决的时候,又出现了一个插曲,让双方矛盾再次激化。在签协议之前于某说马群里有自己42匹马,共赔偿15000元,在认领自家马匹时,于某的马共计49匹,比协议里多了7匹,梁某要求另行赔付其余7匹马造成的损失,潘振生再次对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潘振生的辩法析理,再三劝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于某赔偿梁某17000元,其他马的主人共计赔偿13000元,梁某答应马群当时就可以领走,同时于某表示谅解在圈马过程中造成的马匹受伤,不予追究梁某责任。几天后,于某等人将赔偿款全部赔付完毕,这样一起马群无人看管夜间损毁他人财产的矛盾纠纷就此顺利解决,双方当事人都很满意,非常感谢潘振生庭长做的调解工作。通过此事,于某得到了教训:自家马群看管不到位,惹出祸端主人要赔偿;梁某的损失得到了赔偿,春耕的物资所需有了保障,邻里关系又恢复了往日的和谐。

这样一起多次调解未果,情况复杂的矛盾纠纷,被圆满解决了,类似的案件,在大兴法庭经常出现,大兴法庭的法官们经常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进行耐心的调解,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解决纠纷,化解双方矛盾,为营造团结、和谐的村民关系提供了有力保障,受到了辖区民众的广泛好评,亲切的称呼他们为“贴心法官”,面对民众的谢意和赞誉,潘振生庭长和大兴法庭全体法官将民众的情意作为努力工作的动力,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的满意为目标,在诉前调解及公正审判的道路上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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