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机构设置 庭审直播录播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法治中国行 新修订《保密法》

 

法官多方寻找被告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圆满解决

  发布时间:2018-11-15 11:18:55


因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公司将业主起诉至人民法院,但因物业服务公司无法联系到被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下落不明证明,申请法院对被告进行公告送达。

法官仔细查看了卷宗了解到,被告共拖欠原告物业服务费用1000多元,而进行公告送达材料共计需要花费560元,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法官首先给被告手机打电话,但手机已经停机,法官亲自来到了原告提供的被告的居住地址,被告已经将房屋转卖了。法官又与辖区民警取得了联系,希望得到他们的协助,通过公安机关的户籍档案查找,共找出4名与被告同名同姓的人,经过年龄、性别、职业的排除,最终从4人中确定了被告,得到了被告现用手机号码。法官立马与被告联系,得知被告因工作调动已经将该小区的住房转卖,临走时匆忙忘记将物业费结清,被告表示近期会赶回,将物业费事宜解决完毕。

最终被告补齐了拖欠的物业费用,原告向法院申请了撤诉,几经周折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法官多方的努力下圆满解决了,案件审理不仅要追求法律效果,实现公平正义,还应实现现实效果,使案件纠纷得到切实解决。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间,法院才能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这最后一道防线。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