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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步走”做好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3-05-08 17:13:29


人民法官在调解结案、争取案结事了的为民司法活动中积累了很多好的思路和方法,这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无疑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笔者现总结优秀法官的一些调解工作经验,希望能与大家分享、交流。

一是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当事人往往矛盾较深、情绪较为激烈才将案件诉至法院,他们往往急于把内心的委屈与不满向法官倾诉,这个时候法官的耐心倾听既可以平复当事人的焦躁情绪,更有利于案件的后续成功处理,因此倾听显得极为重要。

二是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自觉调整诉求。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想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此时法官就应该善于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让其在心灵上、精神上感同身受,多站在对方的角度看问题,同时对当事人辨法析理,劝说当事人放弃偏执要求,适当做出让步,引导其自觉调整诉求,达成共识,化解矛盾。

三是抓住矛盾焦点,对症下药。一个案件无论多么复杂,多么盘根错节,总有一个争论焦点。主审法官只要抓住了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理清了法律关系,就能抓住案件的主要矛盾,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往往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需要法官善于在当事人的陈述以及提交证据材料中去捕捉重要信息,进而抓住争议焦点解决问题,所谓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正是这个道理。

   四是力争三个效果相统一,圆满解决矛盾。人民法院是群众解决诉求、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在调解办案中也要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具体来说,就是要通过案件审理,既要让当事人感觉到法律的威严,又要感悟到人世的道理,还要感受到法官的爱心,做到了这三点,会大力促成我们的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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