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机构设置 庭审直播录播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法治中国行 新修订《保密法》

 

适用新法治“老赖”,这种方法真不赖

  发布时间:2013-05-20 09:24:54


近日,泰来法院平洋法庭适用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成功向多起案件的“老赖”拍照送达了开庭传票,这种做法让“老赖”无话可说,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没有实施前,为了送达开庭传票法官们费尽了周折。为了防止被告拒收或否认接到开庭传票往往要找辖区村、屯、社区工作人员协助。在实际协助工作中,因掺杂亲情及乡邻等因素,村屯的工作人员拘于情面大多不愿到场见证,导致一起案件多次重复送达,既浪费人力、物力,也浪费了司法资源,严重影响了案件进展,极大的损害了司法权威,“送达难”一直困扰着一线的法官们。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针对这种状况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向信用诚信较差、不予配合的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时,法官当即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及拒收开庭传票的法律后果。对告知无效拒绝签收的当事人,将当事人和传票合影拍照记录送达过程,督促当事人及时当庭参加诉讼。这种送达方式的采用使一批老大难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辖区内的法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该法的实施及法官的做法受到当事人及各界的称赞。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