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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法院强化六项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9-05-29 16:40:0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泰来法院坚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种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强化六项工作机制,深刻把握黑恶势力案件的认定标准和发展规律,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赵晓东为组长,以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坚持台帐登记,设置专项联络员,争取专项经费,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物质保障。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例会,动态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线索摸排机制。广泛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排查,要求每个庭室都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向业务庭室摸排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每名员额法官均要对近三年审理的全部案件进行线索排查,排查后撰写排查报告,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向各界群众征集涉黑涉恶案件的问题线索,加强对举报线索的反馈工作。通过多种渠道排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旦发现,绝不姑息。

    三是强化依法严惩机制。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确保“四个始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始终贯彻严惩精神,始终严格依法办案,始终坚持以庭审为中心的审判模式。对涉黑涉恶线索做到“三个务必”:务必登记、务必移送、务必跟踪。严格把握取保候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充分运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的规定加大惩处力度,依法运用资格刑等多种手段,摧毁黑恶势力的存在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

  四是强化案件质量机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台帐,严格落实“三项规程”,完善辩护律师全覆盖制度、成立案件专项评查组,制定评查工作方案,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涉黑恶案件的裁判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进度,切实做到依法、准确、有力、快速的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是强化工作联动机制。在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情况下,建立通报会商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坚持“四个提前”:提前介入,提前指导把关,提前确定审判团队,提前统一执法思想,切实提升打击合力,提高涉黑恶案件审判质效。同时,坚持深挖机制,突出打击“保护伞”,深挖涉黑恶案件“保护伞”线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六是强化宣传工作机制。依托各级各类媒体,利用现代化宣传工具,通过发布公告、制作版面、悬挂标语、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形式,不断拓宽舆论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提升舆论宣传密度。建立官网、微信、微博及新闻发布会工作制度,定期发布扫黑除恶工作进展及成果,坚定必胜的工作信心。定期到各大广场、社区等人群密集区域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和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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