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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不求人|法官上门化解粮食补贴纠纷

  发布时间:2019-10-24 16:32:01


近期泰来法院受理了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办案法官高度负责的精神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2017年2月18日原告孙某与被告李某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转包期11年,2017年4月孙某将该耕地进行了旱田改水田,2018年李某领取了粮食补贴632.20元,孙某向被告索要补贴款,但是李某拒绝返还。

金法官考虑到李某是一位70多岁的老人,所以决定先上门与李某进行沟通。到达李某家后,金法官先向李某叙述了孙某起诉的事情,李某说我年纪大了,这些事你和我说我也听不懂啊,活了一辈子第一次当被告,我听我们屯的人说孙某还起诉了其他人,如果其他人返还补贴款我也可以返还。

金法官根据李某的情况,决定先与其子女进行沟通。金法官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的黑政办明传(2018)14号文件相关规定向其子女解释说明,粮食补贴款应由实际生产者领取。李某的子女听法官详细解释后表示补贴款确实不该由我父亲领取,他们与老人沟通后让老人把钱返给孙某。李某子女与李某沟通后,金法官又马上给李某打电话,李某说我同意把钱返还给孙某,金法官对李某说你年纪大了,我们去你家替你把钱给孙某送去,然后孙某就撤销对你的起诉了。李某对法官说我的儿女都对我说清楚了,我把钱返给孙某,因为这点钱让法官奔波好几次,真是给法官添麻烦了,我虽然第一次当被告但是真切体会到现在的法官司法为民办案的热情,现在的法官太负责任了。

孙某收到李某返还的补贴款后说我现在就撤诉,并感谢地说:“案件标的这么少但是法官却积极为我们解决纠纷,泰来法院的法官们真是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法官太为我们老百姓着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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