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机构设置 庭审直播录播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法治中国行 新修订《保密法》

 

司法救助解民忧 感恩执行送锦旗

  发布时间:2019-12-22 17:33:38




 2019年12月12下午,当事人高某某、杨某某以及周某某来到泰来县人民法院,将两面写有“司法救助解危济困化戾气,初心为民侠肝义胆显柔情”、“人遭横祸求借无门处处困顿、天降甘霖司法救助事事顺心”送到了执行局局长徐景波及承办法官常远手中,连声感谢“谢谢咱们院领导、局长和执行法官,帮助我们全家共渡难关!”

案情是这样的:2016625日,高某某与杨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去泰来镇办事,行驶至221省道乌兰昭车站路口时,与被执行人张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张某某逃逸。经法医鉴定,高某某与杨某某构成十级伤残。20171219日经泰来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确认被告张某某赔偿原告高某某、杨某某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因为被执行人的逃逸,使得高某某与杨某某本就以务农为生,没有其它财产和收入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同样的,另一起案件中周某某已是八十多岁的老人,身受二级伤残因无子女尚住在敬老院,但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周某某本就贫困的局面更加祸不单行。承办法官了解到以上情况后,随即向局长以及院领导汇报了这两起案件,得到批准后向有关机关申请了司法救助。

201912月,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几位当事人的手中,高某某、杨某某以及周某某被我院的司法救助举措及高效为民的司法理念所感动,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这是今年以来泰来法院开展司法救助——“身系百姓疾苦,展现司法温情”工作的缩影也是“大爱为公恤民情”执法办案的另一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