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重于泰山,执行工作刻不容缓。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自然资源部、中国银保监会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不动产续封和银行存款续冻工作的通知》,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的开展,泰来法院迅速做好了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2月26日,执行局局长徐景波经与相关院领导研究后,采取“无见面、无接触”方式在执行工作群中发送数条语音,传达文件精神,明确责任分工,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各办案组仔细筛查承办案件,对需要续封、续冻的案件统一汇总;二是成立续封、续冻专项小组,分别负责办理即将到期的动产、不动产续封工作和即将到期的线下银行账户续冻工作;三是开启“司法绿色通道”,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部门工作时间不同以往,局领导与相关部门接洽商定,对续封工作集中办理,保证时效。四是要求执行干警统筹兼顾,既要做好自身防护,也要保持人员安全距离,同时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坚决不能影响防疫值班工作。
截至2月27日,共排查出15件需续封、续冻案件,涉及到县内4家银行,已全部办理完毕。自2月中旬以来,泰来法院在开展的到期保全财产排查和续冻工作中,已冻结财产10万余元。
疫情期间,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执行脚步不停歇,执行干警会继续维护好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最坚强的战“疫”逆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