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机构设置 庭审直播录播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法治中国行 新修订《保密法》

 

海鲜不鲜,该怎么维权

  发布时间:2020-07-09 15:11:59


“6.18”疯狂抢购之后,接下来就在等快递的焦灼中度过。然而好不容易盼来的海鲜,收到时已经或者开始变质腐烂,你说糟不糟心?

近日,泰来法院在接待当事人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当事人反应,网购来的海鲜已经开始变质腐烂,想要提起诉讼却不知怎样维权。

因为海鲜不同于普通商品,生鲜食品保质期短,因此电商售卖生鲜食品都会标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字样,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也规定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如果涉及诉讼,肯定举证难,基于生鲜食品的特殊性,其对配送要求高,发货、运输、收货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导致生鲜食品变质腐烂。

因此,法官给各位的建议:尽量选择专业的生鲜服务商;二购买生鲜尽量选择当日或者2小时送达的平台;三不要轻易相信网店商品图片;四尽量选择距收货地较近的商家;五即使做到了以上几点也一定要做好证据的收集以备不时之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