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泰来县人民法院陪审战线上的一名新兵,于2019年由泰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至今共参与了30多起案件的庭审工作,一年多的陪审经历,已经成为了我人生中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赋予人民陪审员同法官同等的权利。要行使好这神圣的权利,我深知必须全面的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身为陪审员不能“陪而不审”,决不做法庭上的“泥雕”。为此我积极参加培训,努力自学法律知识,每次开庭前,认真查阅案卷、向审判员了解主要案件事实及争议焦点;评议案件时,在尊重审判员意见的同时,独立思考,站在人民陪审员的角度进行分析判断;庭审后认真总结,积累了大量的陪审经验。
配合审判员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是我陪审以来最大的成绩和收获。因为曾在国企单位工作过,我有着多年的群众工作基础,参加陪审以来,每次我都能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调解工作中。尤其在一些婚姻纠纷,邻里纠纷等问题的处理上,双方大多都是为小事引起的意气之争,抱着“不蒸馒头争口气”的想法,作为人民陪审员,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我必须更善解民意,知道他们内心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促使双方各退一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更好地发挥出人民陪审员作用和价值。
人民陪审是门大学问,我知道在审判知识的海洋里,我只是一叶孤舟,跟院里法官们比起来,能力差距还很大。我将继续努力学习,爱岗敬业,不辱使命,为做一个优秀的人民陪审员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