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男子趁凌晨人们熟睡之机,搭伙儿盗窃小区居民摩托车的汽油使用,然而不到几天就被抓获归案。近日,泰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白某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4日至9日期间,被告人白某、王某趁凌晨天黑人少之时,三次到泰来县丰泰家园小区、湖畔新城小区盗窃摩托车汽油。王某负责转移小区内监控摄像头方向并望风,白某进行偷盗。白某先后盗窃四辆摩托车内的汽油约13.5升及摩托车电瓶1块,赃物价值约170.85元。盗窃的汽油被白某使用,电瓶被公安机关收缴。
【法庭审判】
庭审中,二人后悔不已,供述因摩托车没油了,就是想偷点汽油自己用,真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更没想到会触犯法律,二人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判处,以后一定遵纪守法,靠自己的双手取得干干净净的劳动成果。
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白某和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诉讼中,白某积极返赃,酌情从轻处罚。根据二人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二人实施盗窃三起,已达到多次盗窃标准,故以盗窃罪对二人定罪处罚。
法官温馨提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盗窃案在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居多,不要拿小偷小摸不以为然,通过不劳而获取得的钱财,不仅会受到道德、良心的谴责,最后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