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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来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添战果

——泰来法院公开宣判姜本良等人涉黑案

  发布时间:2020-10-16 10:19:31





20201015日上午,泰来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姜本良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姜本良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年零二个月至二年零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泰来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以姜本良为组织、领导者,姜本柱、王明晶等三人为骨干成员,柴伟、褚红军等七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宏胜水库为依托在周边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聚众赌博、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开垦耕种国有土地等违法犯罪行为,欺压、残害群众,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该组织极大地破坏了宏胜水库周边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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