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方,进入冬季热力公司就会按时提供供热服务,然而,却有一些住户未能及时交纳热力费,热力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会向法院提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近日,泰来法院立案庭速裁法官在短时间内成功办理了一起拖欠热力费四年之久的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被告杨大爷常年随儿女在南方居住,在泰来县的住宅楼多年一直无人居住,热力公司起诉杨大爷,要求其支付已拖欠4个年度的热力费。泰来法院立案庭速裁法官第一时间与杨大爷取得了联系,详细了解了杨大爷拖欠热力费的情况,原来杨大爷在四年前离开泰来时已向热力公司申请了热力报停,热力公司也为杨大爷办理了报停业务,但当时热力公司与杨大爷因交纳热力损耗费的金额没有达成一致,一气之下,杨大爷连续四年没有交纳热力损耗费。因杨大爷一直在南方居住,无法回到泰来应诉,根据双方陈述的情况,速裁法官本着自愿调解和高效便民的原则,采取电话沟通的方式进行庭前调解,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和入情入理的真诚沟通,热力公司与杨大爷针对热力损耗费金额达成了一致,杨大爷同意一次性支付四年的热力损耗费,热力公司表示同意放弃对拖欠四年热力费违约金的权利主张,案件受理的当日,杨大爷将热力费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转给了承办法官,法官当场将热力费转账给了热力公司,热力公司当即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案的圆满解决,不仅帮助热力供公司成功收回了拖欠多年的热力费,同时也为杨大爷了解了一个多年的心结。泰来法院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速裁法官根据案件的情况,因案施策,因案调解,简案快审,大幅度缩减了审限,高效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