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不得外财不富,马不食夜草不肥”。贾某因利益熏心,被近年炒的火爆的房地产市场冲昏了头脑,为某公司垫资开发楼房。楼房建成后,因某公司经营冒进,债台高筑,入不敷出,致使贾某未得到一分钱的工程款。贾某因建楼融资,被债主逼门,整日焦头烂额,用贾某自己的话说“连死的心都有”。2020年4月,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的贾某一纸诉状,将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立即给付工程款500余万元。审理中,因某公司已有几笔大额债务进入法院执行阶段,公司代表人到处躲藏,寻之困难。针对被告代表人白天不敢露面实际,承办法官采取起五更爬半夜方式,对其经常活动的场所进行多次蹲守,终于在嫩江边一处临时搭建的简易棚中找到了被告代表人。经了解,被告公司曾是民营企业,现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启动经营,但公司现有办公楼一处,库房三处,如果贾某同意,可以以物抵债。案件办理出现了转机。经征求贾某意见,贾某同意被告以物抵债,但因被告主张楼房价格过高无法达成合意。承办法官向双方提出即要保护原告贾某利益,又要扶持被告民营企业发展,采取放水养鱼方式解决纠纷建议,并向原、被告重温曾经有过的愉快合作,被告只是暂时困难,不应成为解决纠纷的障碍,从情、理、法等方面进行释理,同时建议双方用发展眼光看问题。原、被告经反复协商,并到被告公司现场实景实物勘查,最终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原告贾某允许被告公司用6个月时间处理由贾某承建的办公楼房,用处理后的资金偿还贾某债务,双方握手言和,一同走出法庭。看到贾某舒展了眉头,法官心里也得到了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