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泰来县人民法院党员服务群众直通车——村屯(社区)法官联络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扎实推进了为民服务、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的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实施,全院掀起了村屯法官下基层、为民服务促和谐的工作热潮,村屯法官不仅为民众提供法律知识咨询、诉讼指导、诉前调解等各项服务,还主动深入上访户的家中,进行耐心调解,全力以赴化解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泰来法院村屯法官又成功化解一起历时七年的信访积案。2003年,大兴镇村民王某与崔某因债务纠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崔某将自家55亩耕地抵债给王某耕种,在2006年时,崔某欲要回自己的耕地,王某不同意,崔某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认该土地流转行为违法,合同无效,判决王某退还土地给崔某。王某不服判决而上诉至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驳回王某诉求。王某仍然不服,向省法院申诉被驳回。经过所有法律程序后,王某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王某便到省里及北京进行无休止的上访,多年来未曾间断。针对此案,院领导十分重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矛盾纠纷,平息上访人的内心不满。为此,村屯法官多次走访上访户王某,了解王某的诉求及内心的想法,王某坚持要求崔某返还55亩耕地的主张于法无据,他们多次给王某讲解土地流转相关法律规定,让王某明白其诉求无理且无法实现,希望王某放弃。经过多次走访和调解,王某内心已深知自己要求不合法,同时也被村屯法官耐心调解、不辞辛苦登门劝解的行为所感动,王某表示愿意放弃上访。因为王某迁入该村时二轮土地承包已结束,村委会无机动地和近期到期的土地,王某无耕地可种,在县委政法委领导和村屯法官的协调下,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从关心和照顾村民生活,解决王某的实际生活困难的角度,在2015年王某可以优先从村委会到期的机动地里承包两亩水田进行耕种,村委会并做出了书面承诺。当拿到承诺书的那一刻,王某内心十分激动,对村屯法官为他的案子所做的一切工作表示万分感谢,允诺以后再也不上访了。
近日,县委政法委领导、法院主管信访工作领导和村屯法官等人,来到王某家对此信访积案进行回访,当询问王某对此案的调解结果是否满意时,王某脸上洋溢着满意的笑容,历时七年的信访积案,经过村屯法官的不懈努力,今朝终于化解了。
看着笑容洋溢的上访人,村屯法官的内心更是开心和宽慰,类似这样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案件被化解的很多,类似这样耐心为民调解、任劳任怨、将群众的疾苦放在心里的好法官很多,类似这样上门调解、扶贫济困、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很多。泰来法院的全体法官,时刻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定不移的迈着便民、利民、服务于民的步伐,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做到为民调解一小步,促进和谐一大步,力争在每一起案件中锻造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深刻感受到司法环境的和谐及司法审判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