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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联动显成效,多措并举齐攻坚

  发布时间:2021-06-24 18:09:43


【前情提要】

王某驾驶摩托车与张某驾驶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王某死亡。经泰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该事故王某负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王某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赔偿。经法院判决张某赔偿王某父亲等四人合计1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名下查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常年在外地,不知所踪,案件一直没有进展。

【执行联动】

王某父亲作为申请执行人来到法院,他表示自己与老伴年过七十,儿子死亡后,儿媳离他们而去,留下孙子、孙女需要照顾,赔偿款迟迟得不到落实,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法院一直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得知情况后,快速成立了由常务副院长、纪检组长、执行局局长及副局长组成的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查阅案卷,梳理案情,同时协调公安部门协助执行,得到了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

6月15日至16日,法院干警兵分两路,一路由执行局局长徐景波带队,前往塔子城镇政府、村委会等地走访调查,随时为一线干警提供信息;一路由执行局副局长徐振伟带队,县公安局两名干警同行,前往辽宁当地寻找被执行人张某。在辽宁当地公安的全力配合下,经过地毯式的搜寻、蹲守,终于找寻到了张某的行踪,看到千里之外的泰来法院执行干警出现在面前张某甚为惊讶。执行干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随即强制拘传回泰来本地拘留,张某对于逃避履行生效文书的行为也深感懊悔。 

最终本案以张某履行5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圆满告终。

【典型意义】 

“被执行人难找”一直是执行难的重要原因。在执行案件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露面,法院在缺少查人手段和人员力量紧张的情况下,案件执行很容易陷入僵局。协调各方,利用多部门联动形成惩戒失信行为的合力,让有履行能力而妄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压力,迫使其履行义务是解决难题,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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