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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赔偿款当场履行 当事人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1-07-29 22:30:55


近日,泰来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并促成被告当场给付赔偿款,把矛盾解决在当时当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案件简介:被告雇佣原告为其公司承建的蓄水池做防水,做完防水原告从蓄水池底向上走出时,从梯子上掉到蓄水池底部,造成原告受伤。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到医院后又经转院治疗,诊断为颈脊髓损伤、腰部软组织损伤、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四肢不全瘫、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

为了让矛盾纠纷得以妥善解决,同时考虑到原告后期治疗急需用钱,泰来法院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之初,双方互不相让,矛盾僵持不下,法官不厌其烦,从情、理、法的角度分析各方责任,软化双方对立情绪,耐心细致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最终,法官真诚、负责、为民的工作态度打动双方当事人,双方打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以现金方式给付赔偿款6万元,并由原告出具收据,做到给付留痕。

案件审结后,双方均表示非常满意,并表达了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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