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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民间借贷因纠纷 法官调解护情义

  发布时间:2021-09-29 19:40:12


    2021年8月,原告李某一纸诉状将被告张某、张某某夫妻二人及担保人刘某诉至泰来县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偿还借款本息合计十万余元,担保人刘某承担担保责任。

    丁法官接到这起案件后,及时与被告取得联系,了解案件情况,起因是二被告为家庭生活经营车辆修理店、烧烤店,为了维持商店经营,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之间经被告张某姐姐刘某担保,向原告李某先后三次借款,借款本息合计约十万余元。原告李某与担保人刘某系朋友关系,遂答应提供借款。本来二被告经营商店状况不错,能偿还借款。但由于2019、2020年两年发生疫情,影响二处商店的经营,无法偿还借款,被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丁法官将原被告约至法院,在理解二被告疫情期间商店生意每况愈下的基础上,运用通俗易懂的言语将法理、情理讲明,为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虽然被告家中出现经营困难,但欠款事实存在,担保人又是二被告亲属,担保人与原告又是多年的好朋友,应当顾及亲情与友情的同时也应考虑大家当时对二被告的帮助。于是二被告提出还款计划,原告也有所退让,同意被告的还款计划,就这样,经过法官调解,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得以化解。

    民间借贷案件是法院受理案件中最常见的案件,通常借贷双方都是亲属、朋友关系,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此类案件,不但影响社会稳定,而且还会使亲属、朋友关系进一步恶化。通过法官的调解,不但可以化解原被告双方之间的矛盾,为群众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还可以运用司法方式维系亲情、友情。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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