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泰来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指标,以群众需求作为审理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点滴小事做起,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近日,某煤炭经销处因买卖合同纠纷将用煤公司、纪某、于某诉至法院。在对案件了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得知纪某、于某现居住地为吉林省舒兰市下辖村屯,而原告提供的电话号码无法打通。办案法官想方设法多方查询打听,终于查找到了二人的电话。但因时值农忙季节,白天电话无人接听,办案法官就在晚上下班后继续尝试与纪某、于某联系,几经辗转联系上了二人。但又一个难题出现了,此时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如果进行现场庭审,于某、纪某不仅要携带48小时之内的核酸报告,还要面临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导致的交通停运,很有可能滞留在泰来县内,增加他们的经济负担。
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办案法官与各方当事人商量后决定通过云审系统进行线上开庭审理,让纪某与于某足不出户就能够参与庭审,既不耽误在家干活也能够解决纠纷。庭审前,法官耐心细致地将如何利用微信云审小程序参加庭审的流程制作成简单易懂的文字形式通过微信传递给各方当事人,并详细与他们讲解,确保网上庭审能够顺利进行。庭审结束后,纪某和于某对办案法官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的举措表达了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