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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积极调解 被害人终获赔偿

  发布时间:2021-12-13 17:42:02





近日,泰来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该案涉及信用卡诈骗和诈骗两项罪名,案件在承办法官的尽心调解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2019年8月,被告人杨某帮助被害人胡某、魏某各办理了一张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并收取了一定的手续费。在杨某佳得知信用卡已从光大银行邮寄到胡某、魏某手中时,便谎称能为二人的信用卡提升额度,胡某、魏某听后同意并将信用卡给了杨某并告知了信用卡密码。杨某分多笔冒刷胡某、魏某的信用卡共16990元。

2019年6月,被告人杨某以帮助被害人张某在苏宁易购购买手机有优惠为由,通过手机贷款套现,骗取张某7700元。在张某多次索要后,杨某通过微信转账分两笔返给张某4400元。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研究案件经过,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思想,从被告人及被害人双方角度出发,为了把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最小化,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来帮助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开庭前,经过承办法官进行耐心劝解,被告人及被害人双方同意坐下来进行有效沟通。经调解,被告人的母亲分别退赔三被害人经济损失28300元,并当场给付。三被害人对被告人予以谅解,并建议法院对其刑事部分从轻判处。

 

责任编辑: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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