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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岂是儿戏?敢在法庭撒谎,判了!

  发布时间:2021-12-22 15:45:23



法律赋予了每个公民诉讼权利,但法庭是庄严、神圣的,不容许亵渎和欺诈,也容不得半句谎言。但是,总有人不信,这不,最近就有人起了歪心思,捏造事实,在法庭上扯起了谎。当然,他最终也为自己的谎言买了单。

任某为王某担保,并为其还了一部分贷款。为了索要欠款,任某打起了被担保人哥哥的主意,捏造事实,谎称王某哥哥和王某嫂子因家庭生活和种地需要,向其借了10万元,并伪造了欠条后,对二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偿还本息。泰来法院在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缺席审理后,判决二人偿还任某本息合计人民币16.8万元。判决生效后,任某便向泰来法院申请了执行。

纸是包不住火的,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任某精心编造的谎言最终还是漏出了马脚:王某哥哥在收到执行通知书时很惊讶,称并没有向任某借过钱。兄弟二人联系后将事情捋清,便将情况向法院、检察院进行反映。法院、检察院进行调查并在与司法局联合召开的关于虚假诉讼案件的座谈会中,对该案进行评查,发现有虚假诉讼嫌疑,于是案件线索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任某眼看事情即将败露,急忙撤销执行申请,但为时已晚,其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虚假诉讼罪。

近日,泰来法院对任某虚假诉讼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任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宣判后,任某后悔不已,并表示自己是鬼迷心窍,一时糊涂,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敬畏法律。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

虚假诉讼不仅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也对当事人或案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使司法权威和公信力蒙尘,导致社会失信与道德滑坡。请群众以此案为戒,在诉讼中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主张自己的权益。

责任编辑: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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