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2月29日,泰来法院民事审判庭“送法”进企业,庭长张洪波带领庭室干警走进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宣讲《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并与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
张庭长从保护企业利益,严格规范劳动者行为,企业借贷的新规制及担保方式、保证期间的新变化等角度阐释了《民法典》对我国企业发展保护、企业日常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新规定、提出的新概念和蕴含的新精神,并对企业提出了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中,张洪波着重了解了企业涉诉案件类型及审理情况。对影响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防范:一是新规下关于企业保护员工人格权的注意事项;二是对外出借资质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是设定义务的合同如需订立应当要求第三方对其义务进行确认,必要时要求提供相关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四是严格按照民法典电子合同订立规则,注意收集、固定保存证据,以供发生纠纷时使用。
企业负责人李全对法院民庭工作人员定期走访企业,了解解决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难题,帮助及时掌握民法典关于企业保护和相关义务规定表示感谢。对于法官的风险提示表示,将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进一步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座谈后,张洪波将准备好的《民法典》赠予了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引导企业负责人学习《民法典》知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提高法制观念,运用《民法典》推进依法治理企业。并表示,今后将继续对企业进行走访,做到普法常态化,为企业发展助力,共建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