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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房屋产权得确认 司法为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1-12-31 13:41:00



近日,案件当事人赵某的妻子将一面印着“公道人心,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了泰来法院高璇法官手中,感谢高法官在赵某、宁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为其将十几年无法过户的房子确认了产权。

赵某经苏某介绍购买了杜某的库房。2006年5月双方签订购房契约,并在同年7月付清了房款。因杜某外出不在本地,不能办理过户,杜某的妻子杨某便将房屋产权证交予了赵某夫妇。2021年8月,赵某发现库房因涉案件被泰来法院执行局查封,遂提出了执行异议,法院随后裁定驳回了案外人赵某的异议请求。赵某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执行裁定书,并终止对案涉库房的强制执行,同时请求确认案涉房屋所有权归赵某所有。

高璇法官了解案情后,与原告赵某进行了电话联系,赵某在电话中表示其早已结清房款,当时因杜某没有时间才没有过户,其已经使用库房十多年了,周围的邻居皆可以作证。高璇法官又与案件被告宁某进行了电话联系,宁某表示杜某欠她钱,这个房子是杜某名下的,她便申请了执行。由于案涉房屋已经被执行局查封,案情较为紧急,高璇法官详细调查后便立刻确认了开庭时间。经过法庭调查及证据的认证,赵某购买杜某卫星街的库房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最终判决确认案涉房屋归原告赵某所有,并且撤销执行裁定,解除对案涉房屋的强制执行。

赵某夫妇收到判决书后,拿着锦旗送到高璇法官手中,连声称谢:“真没想到十多年的房子现在也可以过户,太感谢高法官了,解决了我们的大麻烦。”高璇表示,锦旗饱含着当事人的情义,也是群众对法院的信任与肯定,她会一直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一名合格的青年法官。

责任编辑:姜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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