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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不褪色 晚霞余晖红

——记泰来县人民法院退休干部于立民

  发布时间:2022-03-11 16:50:58








在泰来法院退休人员中,有这样一个老党员,他在岗时身居审判执行第一线,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现虽已退休,却依然从事着平息民间纠纷、化解基层矛盾的事业,为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继续散发着光与热,充分体现了政法干部的责任担当、共产党员的先锋本色。

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一生的事业。立民,现年67岁,是泰来县法学会法律诊所的负责人,为人亲和,工作认真,热心助人,熟悉他的人都亲切的称呼他“老于”。退休前曾任执行局副局长,退休后在基层调解组织从事调解工作,从执行人员到人民调解员,他始终扎根基层,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把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光荣的事业。在担任法律诊所所长的三年多时间里,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400余件次,调解各类民事纠纷近500件,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区组织的普遍认可,2019年法律诊所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综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群众的事,就是我自己的事。说起老于的调解事业,可谓“白手起家”。2018年以前,泰来县城镇五个社区中并没有基层调解组织,县法学会在卫星社区成立了泰来县第一家社区调解组织——卫星社区法律诊所,设立了“老于工作室”,成立之初条件十分艰苦,工作室是一间6平方左右的小屋,一套旧桌椅是仅有的办公设备,人员只有他自己,所有的接待、解答、登记、调解全都是他一个人忙活,而且没有任何报酬。

老于独自坚守,坚持每日接待群众的法律咨询和民间纠纷的调处化解,由于老于待人热情亲和,耐心解答调解,深得百姓的认可,后来法律诊所增加了两名老同志,人员力量得到加强。前来寻求法律帮助的群众从开始怀疑、试探,到后来问题能够得到真正解决,渐渐的产生信赖,大家口口相传,法律诊所名声越来越大,连出租车司机都知道卫星社区有一个免费帮助百姓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诊所,有一个老于工作室,经常往这拉人。老于凭着对调解工作的满腔热情和一心想为老百姓做点实事的真情,赢得了百姓的支持和认可。

老于热爱这份职业,多年的法院工作练就了他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加之丰富的社会阅历,独特的谈话技巧,做起调解工作来更加得心应手,他能将法言法语转换成百姓听得懂能接受的语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很多看似棘手的疑难纠纷,经他巧妙的调解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按他自己的话说,只要用心去做就没有做不好的事,就没有做不成的事。

法律诊所成立之初主要以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主,解答群众提出的涉法问题,指明解决的路径和办法,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防止信访等不稳定问题发生,成立当年即接待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0余件次,调解了几件比较棘手的纠纷,如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多年债务纠纷、校园信访问题等,得到了县有关领导的高度关注2018年底,省委政法委督导组到泰来检查工作,来到老于工作室,详细了解了工作开展情况,得知老于工作室在社区层面契合群众的现实需要,能及时有效解答群众涉法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填补了社区法律服务的空白后,给予了充分认可和高度赞誉。

群众的事,再小都是大事1998年,泰来县胜利乡妇女赵某将家里代卖的10袋面粉以600元的价格赊给了同村生活困难的翟某,翟某打了欠条,后多次索要翟某一直未还,后来翟某全家搬去外地,赵某多方打探也没有翟某下落,一晃21年过去了,虽然钱不多,但这件事一直压在赵某心里,觉得十分委屈,无处说理。2019年6月的一天赵某偶然在街上碰到了翟某并一眼认出,当即上前理论,翟某不承认此事拒不偿还,两人因此发生争吵,后来起诉到法院,考虑到诉讼时效的问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之下,立案庭将案件委托给了卫星社区法律诊所进行调解,受理调解后,老于通过电话联系到翟某,翟某找各种理由推卸不还,老于坚定信心,几次反复联系翟某,将双方约到一起耐心劝解、教育感化、释法明理,翟某终于被老于执着的精神所打动,良心发现,终于承认了当年赊面粉的事实,并当面把600元面粉款还给了赵某。赵某接到600元钱的时候,心情激动不已,这件事,钱数虽然不多,却似一块石头,一直压在她心底二十多年,如今这些年的委屈和憋闷终于得到了化解,为此,她专门给政法委的领导寄去了一封感谢信,由衷表达对“于所长”以及法律诊所的感激之情。对于老于来说他解决的不仅是钱的事,更是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

群众的事,要用真心去办。老于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只要到了咱们法律诊所的老百姓,我就不能让他们无获而归,老百姓有了难处、困难才找到我,我能做的就是要让他们带着烦恼来,挂着笑容走。”2021年6月,王某某来到法律诊所求助,请求帮助母亲刘某某解决子女赡养问题。经了解,刘某某今年94岁,育有四儿四女,最大的女儿今年73岁,最小的儿子也已51岁。如今刘某某因年事已高需要儿女们照料,但刘某某8个子女中有5个子女在外地生活,身边的3个儿子因忙于生计无法全天陪伴照顾老人。无奈老人委托三儿子王某某在县内帮其租了一处楼房,并且请了一位保姆负责全天照料,房租加保姆费每年48000元,八个子女每人每月需承担600元,因赡养费问题8名子女之间产生了矛盾。由于老人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老于答应当天先去老人家中了解一下情况,那天天气十分恶劣,风沙很大,所里的人都劝他不要去了,天气好了再去也不迟,但老于坚持说“要去,答应人家了,人家一定在家等着我们呢,咱答应老百姓的事就要说到做到。”

到了老人家后了解到,刘某某的爱人早年去世,八个孩子由刘某某一个人抚养长大,现在人老了需要儿女们尽孝的时候,儿女们却以各种理由相互推诿,老人说着留下了伤心的眼泪,见此情景老于暗下决心一定让老人过好晚年生活。安慰好老人后回到所里,他第一时间将老人在县里的三个儿子找到一起,向他们说明了老人的生活现状和想法,老人的二儿子最先同意每月支付600元生活费的要求,随后其他两个儿子也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其他五名子女由老于和工作人员分头打电话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经过几次三番的努力,除大女儿外其他四名子女全部同意支付每个月600元的赡养费。针对大女儿不履行赡养费的心结,老于几次沟通后大女儿仍表示拒绝,甚至不接电话,老于就换个号码继续劝导,最终大女儿被他的坚持所感动,主动从秦皇岛回到泰来,接受调解。经过不懈努力,最终驱散了阴霾,召回了亲情,为老人解决了后顾之忧,终于可以安享晚年,这起赡养纠纷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群众的事,件件都要有交代2003年8月,周某某因调到浙江省去工作,将坐落于某小区的住宅楼及仓房一并出售给管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房款一次性付清,周某某于9月15日限时搬出,但搬家的时候,周某某提出让管某将屋内的家具作价一并留下,但管某不同意,双方由此产生矛盾,后周某举家搬迁至浙江省,管某与周某某失去了联系。多年来管某为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通过各种方式打听周某某的联系方式,但只要是管某打过去的电话对方便不接听,由于不能得到周某某的配合,房屋产权一直不能变更,此事一直困扰了管某多年。

2020年11月初,管某无奈来到社区法律诊所,她向接待人员诉说了自己18年来的心结并申请调解。经法律诊所几名同志认真研究后一致认为,这个调解难度有些大,未必能调成,老于说“当事人既然信任咱们了,那么我们就要尽全力帮助解决”。老于经过打听找到周某某的亲属、老同事,最终得到周某某的联系方式,经过电话反复多次的沟通,大量耐心的工作,周某某终于同意配合房屋过户,但不愿意回泰来,须在浙江省杭州市办理委托书公证手续。又经与县公证处协商,得到了公证处领导的大力支持,同意配合异地办理委托书公证。11月中旬,老于带着所里另一位调解员同两名公证员一道,千里迢迢来到浙江杭州,不想周某某又出现了反复,经过6天耐心的调解和苦口婆心的劝导,终于打开了周某某多年的心结,周某某在公证员面前出具了房屋过户办理手续委托书。最终,时隔18年之久,横跨千里之遥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圆满调解成功,申请人管某握着老于的手,久久不愿松开,感激之情难以言表。

2021年,老于在市公安局工作年仅38岁的儿子因病去世,痛失爱子的老于,满怀悲痛,同事们都劝他在家休息一段时间,可老于没休息,他没有沉浸在失去爱子的悲痛中,而是将对儿子的爱和思念转化为了工作的动力,更加全身心的投入到了为群众化解纠纷,解决难题之中。仅2021年一年,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成功调解各类纠纷90余件,身边的同事都被老于这种奉献精神和无私情怀深深鼓舞和感动,他们都说老于真是将余生都奉献给了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事业之中了。

退休不褪色,晚霞余晖红。作为一名法院退休老党员,他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司法工作的热爱,退而不休,心中始终怀揣着使命与责任,一心想着为老百姓排忧解难,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力所能及地发挥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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