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网络直播间、QQ群等社交平台
美丽又惊喜的邂逅么?
也许这背后就是一起婚恋交友型诈骗,
打着恋爱结婚的幌子,假借事由骗取钱财。
TA是你眼中的白月光,你却是TA砧板上的一块肉…
吴先生(化名)由于平时忙于工作,感情生活始终不尽人意,年近40岁婚姻依然没有着落。2021年2月的一天,吴先生偶然间在某音软件直播间与一个俊俏女性头像的账号相识,对方自称名叫“张婉”,是一名28岁的单身女教师。经过一番交谈,吴先生感觉与对方甚是投机,于是二人互相添加了微信好友,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随着联系的不断频繁深入,吴先生认定“张婉”就是自己一直在苦苦找寻的知心人,为表露真情他开始对“女友”言听计从。对于吴先生的爱情攻势,这位“女友”欣然接受,并以各种理由向吴先生索要礼物,例如自己生病、没钱购物等等,吴先生从不拒绝,全部慷慨解囊。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吴先生不知不觉就给这位现实中从未谋面的“女友”转账近2万元。眼看两人的网络恋情已经持续了这么久,吴先生不断向“女友”提出奔现见面要求,但都被对方以工作忙、疫情防控等理由婉拒。再后来,干脆直接将吴先生拉黑了,自此杳无音信。这时吴先生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无奈之下,选择了报警求助。
经过警方的缜密侦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成功抓获。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受害人吴先生苦苦相恋的网络女神竟然是一个42岁的男人…
经泰来法院审理,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118.7元,发还被害人。
法官寄语
这是一起典型的以婚恋交友为手段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吴先生的遭遇更为大家敲响了警钟,大家在婚恋交友中一定要详细了解对方的个人信息、婚姻状况等具体情况,若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要提高警惕、认真辨别,不要轻易被感情冲昏了头脑,迷失了方向,让自己遭受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